為維護本校教職員生車輛安全及保障辦理車證之權益,若巡查發現有車輛違停或無車證之車輛,自10/23(一)起本處將會進行開單並鎖車罰款100元整。
尚未辦理車證之教職員生,儘速至總務處採購保管組(S105)辦理。
*本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使用,不負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