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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 申請公告

一、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,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,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,增加社會競爭力,特研訂旨揭計畫。
二、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報名期間:預計自111年2月14日(星期一)至同年3月14日(星期一)止。
(二)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其子女。
(三)核發獎項及金額:
1、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
2、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3,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(勵)學金。
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線上報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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