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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(1132)學期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於114/03/03(一)開始

各位碩士/碩專班同學你好:

本(1132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採”實體”方式進行。

 

一、本(1132)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114/03/03(一)~114/05/29(四),送繳學位考試成績/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均為114/07/31(四)

(1) 申請學位考試,請於口試時間前二週提出申請以利各院系、行政單位審查。

(2) 如已申請完成者,欲更換口委或更改口試時間,請務必於口試前三天告知院、系助理,更改口試委員或時間。不可於學位口試當天提出申請

(3)其它各學院系申請規定,依各學院系之要求辦理,請至各院系辦公室洽詢。

二、【重要提醒】

學位考試前

(1)研究生於學位考試前依各學系(班)之規定完成論文計畫審查。

(2)學位考試之論文初稿需經論文比對系統比對,並檢附比對報告書供考試委員參考。

(3)學位考試申請表上增列「論文主題及內容是否符合學系(班)專業相關領域」之檢核欄位。

學位考試後

(1)論文完稿後需再經論文比對系統比對,並檢附比對報告書供指導教授、研究生所屬學院系確認。

(2)研究生應填具「學位論文公開申請書」。

(3)各院、系應審查學生論文確實上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(論文公開狀態應與學位論文公開申請書相同)後,方可審核離校並核發畢業證書。

(4)研究生應填具學位論文修改完成同意頁(書)。

 

113學年第2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請至教務資訊系統(http://portal.knu.edu.tw/knue2)申請。

 

學位考試申請依「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」辦理,惟各學系另有較嚴謹規定者從其之。

https://www.knu.edu.tw→其他連結:規章辦法→ 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

 

<論文格式規範>

1.各學院系專業領域不同,在論文的寫作格式上由各學院系所自訂。

2.全校統一部分為封面、書背、論文口試審定書、中英文摘要等,詳見本校論文規範,學生撰寫論文時須遵照辦理。

開南大學論文規範如以下連結:註冊課務組網站→學位論文專區南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規範

 

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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